潍坊发布实施细则,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
行业新闻 | 2024-09-26
贯彻落实《潍坊市工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潍坊市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十条政策》等文件精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以下简称“工业数转智改”),潍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潍坊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潍坊市支持工业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十条政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提出,采取资金奖补方式,支持对象范围包括:工业数转智改示范项目、“揭榜挂帅”项目、“擂台赛”获奖企业、成效明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试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突出贡献服务商、DCMM评估认证企业、数字产业专业园入驻企业、工业数转智改入库项目、数字化人才培训机构、展会活动承办方等给予支持。(一)工业数转智改示范项目。主要是指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关键环节实施的数转智改示范项目,包括平台化设计、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二)工业数转智改“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是指市工信局根据细分行业数转智改需求,向社会公开发榜,由数转智改服务商与工业企业联合共同完成揭榜,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场景和解决方案。(三)工业数转智改“擂台赛”获奖企业。主要是指在市工信局主办的全市工业数转智改“赋能先锋”“赋能培强”擂台赛中,经评审获奖的工业企业。(四)工业数转智改成效明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主要是指贯彻落实全市工业数转智改重点工作安排,在数转智改项目建设、入企诊断、数转智改培训、供需对接、转型覆盖率、数转智改创新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中起到示范作用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五)工业数转智改试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主要是指市工信局认定的数字产业化园区、产业数字化园区试点,具备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创新能力突出。其中,数字产业化园区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信息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产业数字化园区指网络覆盖率高、龙头企业示范带动显著、园区管理数字化平台完备等数字化水平较高的工业园区。(六)工业数转智改突出贡献服务商。主要是指为潍坊市工业企业提供数转智改服务,签约项目金额、服务企业数量领先,助推企业转型提升成效显著,服务效果明显的服务商,或为潍坊市国家级、省级试点建设、平台建设维护、产业园运营、数字化转型贯标、评估诊断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服务商和科研院所。(七)DCMM评估认证的企业。主要是指年内首次通过工信部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二级、三级、四级贯标认证的企业。(八)数字产业专业园区入驻企业。主要是指已正式入驻数字产业专业园区,且正式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保、个税的数转智改服务商企业。(九)工业数转智改入库项目。主要是指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在推进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改造过程中,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智能装备和解决方案等,推动工业企业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管理等环节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并纳入潍坊市工业数转智改项目库的项目。(十)数字化人才培训机构。主要是指为潍坊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培养输送职业技能数字人才,且为当地企业提供专业、实用数转智改培训服务的培训主体。(十一)工业数转智改展览及会议活动承办方。主要是指由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机构主办,且潍坊市数字经济相关联盟、协会参与,在潍坊市举办的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工业数转智改展览及会议活动的承办机构。第二十二条对工业数转智改示范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20个,按照项目投资额20%的标准,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对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在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优先予以推荐。第二十三条工业数转智改“揭榜挂帅”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20个,对揭榜后经考核认定实施成功并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总投入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第二十四条对工业数转智改“赋能培强”“赋能先锋”擂台赛每两年举办一届,每届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不超过2个、3个、5个,分别给予单个获奖企业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资金。第二十五条对工业数转智改成效明显县市区(市属开发区)每年支持不超过8个,评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资金。第二十六条对工业数转智改试点产业园(产业集聚区)每年支持不超过5个,给予单个园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二十七条建立市级数转智改项目库,对符合条件企业实际支付的项目贷款利息按同期LPR标准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第二十八条对工业数转智改突出贡献服务商,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给予单个服务商最高100万元奖励。第二十九条对申报年度内首次通过DCMM二级、三级、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单个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万元、10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三十条对入驻潍坊市数字产业专业园区的数字相关企业,按照正式员工人均办公面积15平方米或人均生产面积3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房屋租金前三年免除、后两年减半补贴政策支持。第三十一条对培训的学员能够取得认定证书并与潍坊市企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培训主体,按照每名培训学员2000元标准给予培训主体补贴,单个培训机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第三十二条对工业数转智改展会及活动承办方,按照单次展会和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经费补助,最高200万元。第三十三条本细则与市内出台的其他政策有重叠交叉的,或同一企业、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支持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股权投资条件的优先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进行支持。